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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场收费标准

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广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合浦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对建筑垃圾处理相关要求,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北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方案。

一、基础收费标准

1.建筑装修垃圾: 40元/m³  适用范围:装修垃圾中含有(生活垃圾、木材、废铁、织物类等);

2.现状建筑垃圾处置费: 14元/吨  适用范围:现状拆房垃圾红砖类;

3.现状填埋垃圾处置费:18元/吨   适用范围: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开挖弃土、砖瓦;

4.混凝土块类垃圾: 免费   (适用范围:建筑主体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梁、板、柱、墙体构件碎块;市政工程改造中产生的混凝土路面、人行道板、管涵基础碎块;新建工程剩余的混凝土预制构件、浇筑余料等。单块混凝土块尺寸不超过800mm×800mm×800mm);‌

5.未进行分类进场的建筑垃圾均参照建筑装修垃圾收费标准执行。

二、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 按实际过磅重量计费,支持对公转账及微信支付。

三、补充说明

本场仅负责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处理,不涉及运输业务

运输责任: 由混凝土块类垃圾产生方(如施工单位、拆除企业)负责将垃圾运输至合浦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场站点(地址:廉州镇东环大道东侧与御豪门南侧地块交叉处),运输过程需符合“密闭运输、防遗撒”要求,运输成本由产生方承担。

参照依据

北海市同类项目处置成本与定价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