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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镇农贸市场招租公告


为了方便广大群众日常购物需求,提升常乐镇农贸市场的城镇化水平和品味,培育消费市场,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广大群众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对常乐镇农贸市场使用权面向社会进行招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租时间

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6年12月16日止

二、租赁物概况

常乐镇农贸市场,一层建筑面积约4873.58㎡,菜市场共规划摊位214个,超市1间,面积1396.33㎡;二层建筑预测面积约4439.75㎡,为敞开式毛坯建筑。现拟对该农贸市场整体进行公开招租。

三、招租方式

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进行,市场一层超市和二层商业综合体以整层招租或分隔招租的形式公开竞租,在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产权交易平台进行,设置首年租金总额为招租底价,最终成交价以竞拍公开确认的最高应价为准。
四、招租范围

农副产品、商超、服装百货、五金建材、家具、家电、快递驿站、三大运营商、银行、休闲娱乐、培训机构等。

五、招租年限

(一)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房屋交付之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起计算,租赁期5-10年。

(二)免租期:根据租赁年限、租赁面积,进行面谈。

(三)续租:承租方需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承租权。

六、租金及相关费用

(一)租金:市场第一层超市8-10元/㎡,第二层商业综合体5-8元/㎡,具体以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年租金作为公开招租挂牌底价依据。

(二)竞租费用:委托第三方竞租平台线上进行超市(商业体)使用权的竞租,竞租费用按交易平台收费标准,由承租人支付。

(三)起拍底价:以首年租金招租底价进行起拍,每次加价不少于1000元。

(四)竞租保证金:3个月租金(签订合同后转为押金)。

(五)押金:押金为3个月的租金总和,签订租赁合同后,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可转为租赁押金,多退少补。

(六)租金缴纳方式:在签订《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一年度的租金,此后每年度到期前15日支付下年度的租金给出租方。租金按照“先交后用”原则,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七)违约金:如逾期不缴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将从押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租金,且按所欠费用总额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扣完押金即视为终止合同,并向法院起诉。

(八)水费、电费:承租方需安装独立水表、电表,按商业用水用电价格,以每月/期对实际使用计量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费交纳。

七、承租方资格

(一)承租方必须是依法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律主体,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必要的资质资格证照。

(二)承租方征信信用良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符合农贸市场准入条件。

(五)承租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租赁:

1.在过去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不诚信、不遵守社会公德、不服从管理的。

2.有承租后违约弃租、屡次拖欠租金等不良经营记录的。

3.作为被告方存有法律诉讼未结案件的。

 

八、约定事项

(一)承租方承诺按管理方制定的管理制度遵守执行。

(二)承租方应依法经营,经营涉及的工商、税务、物价、消防、卫生等相关证照办理齐全,费用自理。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三)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建筑物。承租方未取得出租方书面答复意见或明知道出租方不同意装修方案仍开工装修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对装修标的物恢复原样,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租方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负赔偿责任。

(四)承租方对标的物的装修、经营如需消防、环保、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及经营。此外,所有资产严格禁止使用、存储及经营易燃易爆及其它危化品。

(五)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租赁的租赁物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发现不规范的行为和安全问题,有权制止和要求承租方整改。对存在较大或以上安全环保事故,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

(六)承租方对标的物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管理、场容场貌管理、经营规范管理、物业管理、租户水电费收取。

(七)承租方有义务对标的物的安全负责,一切作业均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作业,若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第三方纠纷,承租方需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若造成出租方损失的(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为准),须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八)承租方有义务配合协调好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工作。

常乐镇农贸市场实景图


报名地址:合浦县常乐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营销中心

报名电话:0779-5605656、13977772456(陈先生)

合浦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