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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年薪方案

一、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倍数

基本年薪是指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

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我县事业单位负责人上一年度人均工资收入×基本年薪倍数

正职负责人的基本年薪参照我县事业单位负责人上一年度人均工资收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控制线平均标准)之和,下同]的2倍内确定。原则上每年由县人社局核定一次,任期内如当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或企业效益下降,则次年基本年薪不再调整。

副职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的风险等因素,按本企业正职负责人基本年薪的0.6-0.9倍确定,平均值不超过0.8,合理拉开差距。具体倍数由集团公司提议,报县财政局、县人民政府审核、县委决策。

二、集团负责人的基本年薪倍数

集团公司正职负责人基本年薪倍数为2;集团公司副职负责人基本年薪倍数为1.2-1.8。根据集团下属各级子企业正职负责人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对企业负责人的基本要求等情况,定为0.6-1.4倍(集团正职基本年薪的0.3-0.7),具体倍数由集团公司提议,报县财政局、县人民政府审核、县委决策。
结合集团实际,初步确定集团副职负责人的基本年薪倍数为0.6-0.9倍,平均值为0.8(以集团正职负责人为1的系数),具体如下:

1.副董事长基本年薪倍数为1.8(集团正职的0.9);

2.副书记基本年薪倍数为1.8(集团正职的0.9);

3.副总经理基本年薪倍数为1.4(集团正职的0.7)。